| 山西临汾法显学术座谈会论文集《法显的内在品格及其当代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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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利安 文章来源:佛法论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5 12:5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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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虛心好学的胸襟
异国求法对于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来说,陌生不明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在既没有前人的经验总结,也没有专业的梵汉词典的情况下,学习便成为法显西行求法的重要任务。法显秉承了中国人好学敏思的传统,一路西行,一路学习,最终不但精通了梵语,而且精通了印度的文化和社会,特别是印度的佛教戒律学,成为5世纪时期中国人当中绝对权威的印度学大师。法显善于向外国学习首先表现为学习印度佛教的戒律;其次表现为学习印度佛教的历史、造像与其他经典,尤其是大乘佛教的经典;第三表现在学习印度的语言,尤其是梵语;第四表现为学习印度的社会、民俗与历史。在古代,特别是在宋代以前,中国佛教界始终把印度当作权威,遇到佛教方面的问题,首先会想到向印度请教。法显在长安参学期间,遇到戒律残缺不全、僧人生活和修行制度不健全的问题时,中国人没有谁能够解决,只有向印度学习。法显为此远涉流沙,西去求律。为了对付语言的阻隔,法显一路学习梵语。到了印度依然继续学习,以便进行有效的交流。法显的主要目标是求取戒律,据他回忆说,他刚到北印度,发现那里都是师师口传,没有本子可写,于是就继续前进,到达更加遥远的中印度,在那里相继获得很多律本。《出三藏记集》卷十五记载:“后至中天竺,于摩竭提巴连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寺,得摩诃僧祇律,又得萨婆多律抄、杂阿毘昙心綖经、方等泥洹等经。显留三年,学胡书胡语,躬自书写。”[④]为了这些戒律著作,法显在此留居三年,一边学习天竺的语言文字,一边亲自抄写这些律本。后来,他又去了其他一些地方,继续寻求律本,不断有所收获。如在狮子国,“法显住此国二年,更求得弥沙塞律藏本,得长阿含、杂阿含,复得一部杂藏,此悉汉土所无者。”[⑤]在“摩梨帝国,即是海口,其国有二十四僧伽蓝,尽有僧住,佛法亦兴。法显住此二年,写经及画像。”[⑥]可以想象,法显每到一地,只要可能,就会勤奋学习。这种虚心好学的胸襟在全球化时代值得我们继承,并不断发扬光大。
七、善于考察的习惯
从《佛国记》的记载可以看到,法显大师除了寻找戒律和其他经本外,还对沿途各国的情况作了详细的考察和记录,形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由中国人根据自己的亲身游历而写成的西域和南亚各国的专门记载。法显对沿途的考察大致可以划分为佛教信仰状况、佛教寺院与僧人的生活、佛教活动与礼仪、佛教派系与传承、佛教经典与传播、佛教遗址及现状、佛教历史与传说故事、社会政治制度与人物、社会事件与动态、历史传说与民俗、地理地貌与交通、社会阶层与人民生活等等。我们仅以佛教界不太重视的社会记载为例,看法显对印度考察记录的价值。法显游历印度之时,正值笈多帝国统治时期。按照一般的看法,这时的印度,奴隶制度已经解体,封建制度开始萌芽。法显的记载提供了这方面的根据。 我的师兄尚劝余博士将其总结为五个方面[⑦]:其一,封建依附农民已经出现。如法显记载说:“惟耕王地者,乃输地利,欲去便去,欲住便住。”[⑧]显然,这种劳动者不是自由佃农便是雇工,或者是农村自由农民。他们同主人的关系是契约关系,他们有人身自由,而不是从属于某一奴隶主的奴隶,他们的义务只是交纳赋税。同时,这时已经出现了封建依附农民,法显记载道:“诸国王、长者、居士,为众僧起精舍,供给田、宅、园圃、民户、牛犊,铁券书录。后,王王相承,无敢废者,至今不绝。”[⑨]这里所说的国王、贵族、寺庙和殷富之家所拥有的“民户”,可以被当作礼物,同田宅、园圃、牛犊并列赠送给别人,不能随便离开主人和土地,他们的地位由永久性的文书固定下来,不可变更,他们实际上是一种新型的封建依附农民。其二,封建王朝土地分封制度已经出观。从前印度的赐地主要限于婆罗门贵族、佛教高僧和寺庙,而这时的封地不仅赐与上述阶层,而且扩大到了文武官员,如法显曾记载道,“王之侍卫左右,皆有供禄”。[⑩]这表明,王朝土地分封制在取代高级官吏的现金俸禄制。另外,从前的赐地一般不包括土地所有权,只限于赐地上的赋税征收权,而这时的赐地的实际所有权开始转移到受赐人手中,因而引起了土地关系性质的变化,演变为封建土地制度。法显所说的“铁券书录”即是铭刻在铜牌或书写在布帛上的赐地证书,是证明赐地领有人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法定文书。这种自上而下的王朝土地封赐制是印度封建土地的主要形式。其三,法显所说的“无户籍、官法”、“王治不用刑罔”[11]证明,由于王朝土地分封制的实行,永久赐地的出现,农民封建人身依附关系的形成,削弱了国家的权力,因而,国家不能严刑酷法,也不能向大多数农民征收田赋,政府无需登记全国户口。其四,迦蒂制度形成。法显在《佛国记》中描述“旃荼罗名为恶人,与人别居,若入城市,则击木以自异,人则识而避之,不相搪突。”[12] 随着社会生产和劳动分工的发展,从原来的瓦尔那中分化出很多以职业世袭和实行内婚制为主要特征的职业集团——迦蒂(阇提),它是一些排他性的独立的社会小集团。在迦蒂形成过程中,一些社会地位最低,从事各种低残职业的贱民形成了各类不可接触者迦蒂,旃荼罗即是其中一类。迦蒂制取代瓦尔那制是印度封建社会形成的历史特征之一。其五,闭塞性的封建制经济特征出现。法显在《佛国记》中记述,笈多王朝时代中期,恒河流域许多古代以来的著名大城市,如华氏城、五舍城、毗舍离城和马土腊城的工商业经济衰落,货币交换停滞,人口减少。很多城市“城中都无王民,甚如丘荒,只有众僧民户数十家而巳”[13],“其城中人民亦稀旷,止有众僧民户”[14]。总之,法显的考察记载为我们提供了一副印度封建制度在笈多王朝时代中期逐步形成的基本图画,他的考察记录也成为世人了解5世纪印度的最重要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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