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临汾法显学术座谈会论文集《试析法显的信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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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锐 文章来源:佛法论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5 12:2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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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显信仰的类型
就像佛教的融合特性一样,法显的佛教信仰也是一种融合形态的信仰。这种融合形态的佛教信仰是由多重信仰要素构成的。我们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因果与三世轮回观念
法显翻译的经典中直接或间接地包含着因果和三世轮回的思想。因为因果论是佛教的理论基础,三世轮回也是佛教对世界与众生的基本看法,法显信仰佛教必然也信仰这种理论。例如,还在法显没有受具足戒之前,法显“尝与同学数十人于田中刈稻,时有饥贼欲夺其谷,诸沙弥悉奔走,唯显独留,语贼曰:‘若欲须谷,随意所取,但君等昔不布施,故此生饥贫,今复夺人,恐来世弥甚。贫道豫为君忧,故相语耳。言讫即还,贼弃谷而去。众僧数百人莫不叹服。”[③]这里非常清楚地展现了法显的三世因果信仰。另外,法显在度小雪山时,同行的慧景支撑不了高山缺氧,法显感慨不已。《高僧传》卷3记载到:“次度小雪山,遇寒风暴起,慧景噤战不能前,语显曰:‘吾其死矣,卿可前去,勿得俱殒。’言绝而卒。显抚之泣曰:‘本图不果,命也奈何。’”[④] 无可奈何的命,其含义就是因果规律,就是三世轮回。
2、重视戒律的思想
法显的戒律信仰既体现在他本人的持戒精严,也体现在他誓求戒本,还体现在他对取回的戒律的翻译和弘扬。根据历史数据记载,法显本人聪明正直,很有志气,又能循规蹈矩,持戒精严,被称为“志行明敏,仪轨整肃”。受过大戒后的他更是精进不息,通览所在寺院及附近的佛教经书。后来为了扩大视野,他只身来到当时佛教文化的中心长安,博览佛教群书,广结教界名流。有着敏锐观察力的法显很快就发现,佛法三藏在经、律、论三方面发展极不平衡,尤其是律藏的传译非常不畅。使广大佛教信徒无法可循,没有制度来规范他们的行为。另外随着佛教的发展,寺庙占有土地增多,有些上层僧侣私吞庙产,过着穷奢极欲的生活。这些僧侣地主阶级,跟世俗地主没什么两样,有的甚至胡作非为、各自为政,激起下层僧侣和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不满。面对这种状况,法显作为佛教界的有识之士,便试图通过传译天竺戒律来矫正时弊,以便为全国僧徒确立集体生活的戒规。因为他在佛教界已度过六十多年的时光,对佛教内部的腐朽和混乱十分不满,对因缺乏戒律经典所造成的弊病深有感触。但由于当时有关戒律的经典数量少得可怜,加之版本不一,所以戒律的约束作用很难落到实处。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年愈花甲的法显决心亲赴天竺,求取完整戒律。《高僧传》卷三中这样记述这一历史:“常慨经律舛阙,誓志寻求。”[⑤]《高僧法显传》卷一则是这样记载的:“法显昔在长安,慨律藏残缺,于是遂以弘始二年,岁在己亥,与慧景、道整、慧应、慧嵬等同契,至天竺寻求戒律。”[⑥]
在印度,法显广泛搜集戒律本子,如最重要的《摩诃僧祇律》就是这样获得的:“显本求戒律,而北天竺诸国皆师师口传,无本可写。是以远涉,乃至中天竺,于摩诃乘僧伽蓝得一部律,是摩诃僧祇。”“摩诃僧者,言大众也。沙门释法显游西域于摩竭提巴连弗邑阿育王塔天王精舍,写得胡本,赍还京都。”[⑦]回国后,法显就急着要展开戒律的翻译和弘扬,据《高僧传》卷三记载,法显要南下翻译时,“青州刺史请留过冬。显曰:‘贫道投身于不反之地,志在弘通,所期未果,不得久停。’遂南造京师,就外国禅师佛驮跋陀,于道场寺,译出《摩诃僧祇律》”[⑧]。“志在弘通”说明法显弘扬戒律的志向,反映了法显的戒律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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