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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山西临汾法显学术座谈会论文集,山西临汾法显学术座谈会论文集《法显生平现象的思考》
二、戒律与僧团制度
在《法显传》和僧传记中说到法显西行求法的动机是“常慨经律舛阙,誓志寻求”, [10]“显本求戒”。因此在 “晋隆安三年,与同学慧景道整慧应慧嵬等,发自长安,西渡流沙。”[11]在这简单的文字记载中,它有着隐藏着中国当时的社会情况,和佛教的发展,存在必须急待改善与完善的僧团制度的情况。
法显所处的时代,是中国社会正处于五胡十六的动乱时期,南北分崩,政权更替,战争连绵,致使国破,民不聊生。而佛教从印度传至中国到法显时,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佛教在中国也正处于由印度佛教转向中国化的萌芽时期,在晋宋时期已经由宫廷佛教逐渐转向民间佛教,佛教的传布日益广泛,许多文人士大夫和百姓逐步的接受和研究佛教,佛教僧团也在这时得到了发展,出家人日益增多,寺院遍布全国。佛教在晋宋时期虽处于上升的发展时期,但是由于受到社会的动荡影响,佛教僧团不得不“分张徒众,各随所之”。因此,在佛教里出现了南北两大僧伽集团。南方是以庐山慧远为首的僧团,北方以道安法师为首的僧团,两个僧团相互呼唤,共同致力于佛教事业的发展。
这个时期佛教虽然处于向上发展的时期,但因为佛教从到中国不过只有两百多历史,是处于佛教的出传期,当时中土佛教思想的发展与僧团制度,主要是依以外来佛教因素的诱导和影响,与隋唐以后佛教自主发展的情况不同。这一时期佛教经典的传译,特别是在戒律典籍方面的翻译还是非常的少。在整个佛典传译史中大致可以分为这么三方面:一是佛典传译来源主要是于阗即今天新疆那边传来。二是中国僧人亲自到印度去寻找原典,三是印度的出家人从印度带到中国来。法显所处的时代佛典的来源应该说主要是从新疆那边传入的,那些经典可能不是梵文的原本,而且在翻译经典方面还没有形成一套语言体系,因此在这么一种情况下,佛教在传译经典的过程中难免失真,和出现对佛教义理的理解偏颇的情况,但最为重要的是因为当时律藏残缺不全,僧团对佛教戒律的理解与认识造成了歧义,使当时的整个僧团缺少正确与统一的行动指南。
从当时佛教经典的输入情况来看,戒律典籍在法显西行之前的传译情况是非常不完备的。在法显那时代,依据资料分析,汉地已经有大量大小乘经典的翻译和流传,但律藏典籍显然不多,关于比丘的戒律有:三国魏昙柯迦罗翻译的《僧祗戒本》一卷,这是大众不戒律《摩诃僧祗律》的一部分;前秦昙摩持、竺佛念翻译的《十诵比丘戒》一卷,这是《十诵戒》的部分内容。关于比丘尼戒律有:西晋竺法护译的《比丘尼戒》一卷,前秦昙摩持、竺佛念译的《比丘尼大戒》一卷,这两卷到只是一切有部《十诵律》的节译摘译而已。
在戒律方面,一般来说有五部律:1、昙无德部(法藏部)的《四分律》;2、萨婆多部(说一切有部)的《十诵律》;3、弥沙塞部(化地部)的《五分律》;4、迦叶遗部(饮光部)的《解脱戒》;5、摩诃僧祗部(大众部)的《摩诃僧祗律》。我们从这些关于戒律传译和未传译的戒律资料来看,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当时法显当时所处的整个佛教僧团没有一部完整的戒律,关于戒律中的“犍度”部分翻译则更少,如此便不知道有关于僧团举行授戒、说戒、安居、忏悔等集会仪式,如何制止僧团发生的纠纷,僧尼在衣食住及日常生活中应当遵守的理仪等各种规定。因此就会僧团就出现了仪规不整,遭到社会的尖锐批评,有的统治者以僧人滥杂为由,下令沙汰僧人,可谓痛心急首呀。在这一的情况下,前秦道安曾感叹说:“三藏不具,以为缺阙”。 “余昔在邺,少习其事,未及检戒。遂遇世乱,每以怏怏不尽于此”[12]所以在他建立僧团时,把戒律放在一个非常重要的议程上,在佛教戒律的译传方面颇多用心。他在《渐备经序》中曾说:“云有五百戒,不知何以不至,此乃最急。四部不具,于大化有所阙……而戒立行之本,百行之始,犹树之有根,常以为深恨。”[13]感到僧团戒律与组织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极大地制约了佛教在中国的发展,意识到了一部完整的戒律,对僧团组织管理制度建立的迫切性。于是他一方面努力搜集与组织翻译戒律;另一方面还参照现有的并不太完备的戒律制定了中国佛教僧团的“僧尼轨范”,成为中土佛教制定中国化的僧团制度,可见一部完整律藏对当时僧团是何等的重要。用完整的律藏,来完善整中国佛教戒律,统一僧团的一切生活规范和羯摩制度,使僧团能够健康发展。法显正处于在佛教需要一套完整的戒律,作为僧团生活规范和发展的瓶颈时期的非常时期背景下,出国矢志寻求完整的戒律,我想法显西行寻求戒律,他不但有种求真的精神,更是有种肩负着以戒律来完善僧伽制度,规范僧团的健康发展的神圣使命感!
法显西行,以遍求律藏为宗旨。游行十四年间,一致重视佛教戒本的搜集,当时北印度佛教律藏的传授,全凭师师口传,无本可写。他到了中印巴连弗邑摩诃衍僧伽蓝才抄得最完备的《摩诃僧祇众律》(其本传自祇洹精舍);又抄得《萨婆多众钞律》一部(即《十诵律》)约七千偈,这都是当时所通行的本子。此外还得着《杂阿毗昙心》约六千偈,《方等般泥洹经》约五千偈及《摩诃僧祇阿毗昙》等。法显后来又在狮子国(斯里兰卡)抄得《弥沙塞律》,又得着《长阿含》、《杂阿含》和《杂藏经》,都带了回来。这些都是中土以前所没有的大小乘三藏中的基本要籍。其《大般泥洹经》首唱佛性(即如来藏)之说,而又不许阐提成佛,保存经本原来面目,更为可贵。他在建康道场寺和佛驮跋陀罗共同译出戒律有三部:《摩诃僧祇律》四十卷、《僧祇比丘戒本》一卷、《僧祇尼戒本》一卷,《弥沙塞律》与《十诵律》两部戒本还没来得及翻译就圆寂了。
法显西行带回来的戒律对中国佛教学宝库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使中国律学更加完整,对中土佛教僧团律法建设的重要贡献。《摩诃僧祗律》是唐代以前佛教流行汉地的重要律典之一,主要流行关内长安一带地方,而在关东河洛一带则盛行《四分律》,江南盛行《十诵律》,唐朝以后《四分律》才成为最通行的戒律。戒律对中国佛教僧团的健康存在和发展影响非常大,因为僧尼出家、授戒、受戒、以及日常行持轨范、传法,寺院管理,处理僧团内部事物,还有处理与社会民众之间等关系,皆以戒律作为一切的行为准则。
但我们在回顾中土佛教历史时,会发现佛教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僧团制度和管理会有不同的模式。在佛教初传时期佛教僧团急需要以戒律来作为僧团各种行为的规范使其健康发展,南北朝是中国佛教僧团的形成与管理制度的初创时期,主要以译传戒律,初建中国化的僧团制度和管理模式;在隋到元这段历史应该说是中国佛教僧团的鼎盛与管理制度的完善时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唐期间,禅宗盛行,还出现“清规”,别立禅居之制:制定中国禅宗寺院(丛林)组织的规程和寺众(清众)日常行事的章则,也可说是中世以来禅林创行的僧制,并且禅林清规这种僧制对中国佛教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近代中国佛教组织建设与僧制是处在改革与深思当中,从现象来看只是种非常努力的尝试却没有成功,但对当代中国佛教僧团制度和管理建设模式起到一些促动的作用。中国佛教僧团制度与管理模式一直是在不断的演变中,在改革开放后的佛教对于僧团制度与管理模式一直处于摸索和尝试当中,整个中国佛教没有一套可实行和操作性强的僧制,而我们的领国日本与韩国佛教都有自己一套可实行和操作性非常强的僧制。那么,以什样僧制才符合中国佛教,使佛教僧团健康的发展存在,那将是当今中国佛教一个重要时代课题和所必须完成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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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法显学术座谈会论文集《法显生平现象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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