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与文学的邂逅──佛教文学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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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佛教文化旅游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24 11:2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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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佛教,文学,邂逅,佛教,文学,研究
四、截释法-截断众流,凡圣无路
这是透机之法。透过开悟的公案骨髓,直下用现代白话语境另造新意,等于作基因工程,转换出胚胎人;实际上是以法合字,形同另类创作,截断公案里说凡说圣的家风门派,于字句里呈机。这种笔法虽是柳暗花明的笔法,却仍不能不依傍旧家村,必须贴合公案的原始本义,避免流走为小智小慧。
总之,禅宗公案在进行现代诠释时,不能脱离主体精神领域,要把这一支无孔铁笛吹得对窍,切要体认公案转释之因果:公案以遮诠为面目,人难凑泊,寖久由主流变末流,与本来面目转疏转远,五家七宗禅风的潜符默异遂成为白话转释的第一难。公案最初以破执为肌理,广设方便法门,说来写去,一机一境都有入处,后来语文环境代变,遂由通俗变艰涩,如何将破执之逼拶情境如实再现,是白话转释之第二难。公案以机锋为神气,生杀纵夺既久,狂禅肆妄,乃由活参变死参,白话转释能不能生动呈现机锋的杀活出没,是第三难。公案以开悟为骨髓,即用即离,由于传承教育的没落,对于回互转语不易拿捏、贴入,即成转释之第四难。若能依照公案转释之因果,用直释、意释、接释、截释四种笔法,分别会通血脉,或能痛起沉痾,续禅慧命!
东坡〈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诗中有一句:“赋诗必此诗,定知非诗人”,公案的现代诠释也不是求形似,而是求神似;若是释公案必此公案,定知非公案人。原本以心印心的公案,不只着重心灵开悟,也着重行履修持,将公案转释为现代人和禅林师徒都可以契合会心的白话新案,人人能看,老幼易懂,是禅宗公案转身复苏的现代生机之一。白话公案也许不易活人眼目、机变无常,甚至可能塞人悟门,沦为贩售祖师慧刃的大卖场,徒然惹来“含饭哺人”之讥;然而,面临现代禅宗公案式微的危机,总要有人从火中取栗,将公案里解脱生死的心灵意识释放出来,为现代人陷于逼仄欲壑的灵魂透出一片青天!
含有佛教色彩的文学
文学是人类感情的反射结晶。人类感情的发生,源于人类的活动对个别自然事物的擦撞。虽然,人类的活动含有人为因素,但从宇宙的顶点视之,人为因素也是个别自然。是以,文学是个别自然间的磨合结果,如糖之于水。
同理,佛教东来,也是自然现象之一,它的哲思与老庄孔孟相互渗透而磨合,加上政教的合作,佛教文学于焉兴起。如宏扬教义、善恶轮回之类的小说;以隐逸为主题的山水文学;及规人劝世,或饶富禅趣的诗歌等,莫不属之。更因佛教有众多有形的物象,如经文、寺庙、法器……等,这一物象一入作品,便凸显了作品的属性。
总之,凡含有佛教色彩的文学,应称之为佛教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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