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宗专著《四分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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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律宗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2 13:3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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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律宗专著,《续高僧传》
次以十门提纲,说明撰述本书的义例: 一、序教兴意,说明佛制戒的意义,四分宗与他宗的优劣,并以遮性等五例分别显教兴意。 二、制教轻重意,以惭顿等七门说明制有轻重的理由。 三、对事约教判处意,以昔人临事不据所受律文判断,或依他部律来处理本宗(四分)的持犯,为了纠正这些错误,而建立划一正确的标准。 四、用诸部文意,说明本书主要取《四分律》藏的文为依据,其间也引用他部律,主要是因为《四分律》文不明了,或事在废前(如律许食鱼肉,后在《涅槃经》中制止食肉),或有义无文,有事无文的,皆取他部的文来补充。所引的律文,必取与四分义势相顺。其与《四分律》文不同不相通的,只能用他部的文行他部事。至于两律文义不同又都明了,不好取舍,就两说并存,随人采用。又列举诸持律者有以下几种:(一)只用四分一部,全不参考他部。(二)遇有四分缺文就引他部来补充。(三)四分应有的意义而文字不明显,引他文证明。(四)四分文义部明显,虽是他部所废,而仍然沿用。(五)兼取五藏文字会通律宗。(六)最后以大乘为归趣。作者说本文所宗属于(三)、(六)两种,其余的方法则参酌采用。 五、文义决通意。作者从《四分律》藏中发现了许多须抉择会通的问题。其原因不外是律文年久残缺,部主取舍不同,翻译失实,抄写错漏,相承杂滥。解决办法是:(一)文义俱阙的事,以他事为例,或就理之所有来处理。(二)文具义阙的事以义定之。(三)义虽应有而《四分律》无明文的事,以他部文为证而成其事。 六、教所诠意,总以持犯二事为律教所诠。 七、道俗七部立教通局意,分化行二教,化教泛明因果,识达邪正,通于道俗;行教(即制教)定取舍,显持犯,局于内众。 八、僧尼二部行事通塞意,二部同戒同制的,尼戒以比丘戒为准。其余轻重不同,有无互缺,犯同缘异,及尼与比丘不同的行法,另立尼众别行法篇。 九、下三众随行异同意,即式叉摩那、沙弥、沙弥尼不同的行法,别列一篇。 十、明钞者引用真文去滥传真科酌意,作者列举本书引用的书目,有诸部律藏及释律诸论(《根本说一切有部律》当时尚未传来,作者未及见故不列),和梁时所集《出要律仪》等(所引大乘三藏及小乘经论,则未列书目)。所引有关《四分律》古师注释,有法聪、道复《疏》六卷,洪理《抄》二卷等十余种,以及江表、关内、河南、蜀郡流传的著作。最后作者说明作钞意在撮略正文,包括诸意,只存可为根据的文字,其余都删略(诸家解释不适合于新学行事的,另收入《拾毗尼义钞》中)。目的是专供行事上披检之用。 最后以三行统摄全书的内容。上卷十二篇属于摄僧统众的事,名为众行;中卷四篇属于自修持犯的事,名为自行;下卷十四篇通于僧众及个人,名为共行。自行属于止持,众行、共行属于作持。故本书所诠,总归于依戒行十六事,成此三行,故名行事。 正文分三十篇(宋元照撰《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中,将本书分摄为十六篇),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标总显德》篇,本书以依戒行持为宗,本篇标举戒法、戒体、戒行、戒相,并广行诸教,赞持戒功德,为以下诸篇的发起(即总劝行事)。 二、《集僧通局》篇,明羯磨作法前作相(打犍椎等)集僧的方法,界(集僧处所)的差别和体相,及集僧的人数范围。 三、《足数众相》篇,明足僧数的人所具的条件,文中多说不足数的相,反显能足数的相。后附别众法。 四、《受欲是非》篇,明制与欲的制意,开遮,与欲因缘,与欲法、失欲、及成不成与欲。 五、《通辨羯磨》篇,明羯磨的条件、种类和成不成的分别。 六、《结界方法》篇,明摄僧界,内容包含自然界、作法界、结果作用的有无和失不失的差别(以上五篇为众法缘成事)。 七、《僧网大纲》篇,主要明灭恶。以五门为纲,明住持摄众的方法,包含七种治罪法(加恶马、默摈为九种),僧食制度的如法与否,作法的条件和方法(此篇为匡众住持事)。 八、《受戒缘集》篇,明受戒的事,附舍戒法和六念法。 九、《师资相摄》篇,明弟子依止法和和尚阿阇黎摄受弟子法(以上二篇为接物提诱事)。 十、《说戒正仪》篇,明半月说戒的仪轨(谓据普照、道安二人旧定的仪轨,引律藏加以删补而成。此篇与下自恣篇为检察清心事)。 十一、《安居策修》篇,明安居处所、时间、分房舍法、四种安居、遇缘失不失安居、迦提五利、解界如不如法等,附受日法(此篇为静缘策修事)。 十二、《自恣宗要》篇,明自恣的时间、人、自恣作法等,附迦絺那衣法。 十三、《篇聚名报》篇,先依六聚释篇聚名相,次明犯戒所感果报。 十四、《随戒释相》篇,释比丘二百五十戒的戒相,初广明戒法功能、戒体业性,并略示戒行摄修,后依戒本逐条解释。除少数特殊条文外,仅列举犯缘和略释(广解见《戒本疏》及《拾毗尼义钞》中)。 十五、《持犯方轨》篇,以名字、体状、处所、通塞、渐顿、优劣、杂料简等七门释持犯差别(以上三篇为专精不犯事)。 十六、《忏六聚法》篇,初依三宗明理忏,次依六聚明事忏(此篇为犯已能悔事)。 十七、《二衣总别》篇,二衣谓制三衣六物及听百一衣财。于制门中明衣的作法、受法、摄衣界坐具法、漉水囊法。于听门中明百一诸长、粪扫衣、檀越施衣,及亡僧物的处理。 十八、《四药受净》篇,明四药的体,结净地法,护净法的差别,受的差别。 十九、《钵器制听》篇,初明钵的制意、体、色、量、受法、失受相及受用行护法,次明其他养生众具。附房舍众具等法(以上三篇为内外资缘事)。 二十、《对施兴治》篇,明受施时作观对治自心的方法。 二一、《头陀行仪》篇,明十二头陀行(以上二篇为节身离染事)。 二二、《僧像致敬》篇,明敬三宝法及僧众大小相礼法,附造经像塔寺法(此篇为卑己谦恭事)。 二三、《讣请设则》篇,包含受请、往讣、至请家、就座、观食净汙、行香咒愿、受食、食竟、哒嚫、出请家等法。 二四、《导俗化方》篇,明说法仪轨,授三皈、五戒、八戒法,生起俗人敬信的方便,及白衣入寺法(以上两篇为外化生善事)。 二五、《主客相待》篇,明客比丘入寺、受房、相敬、问受利等法。 二六、《瞻病送终》篇,初明简看病人法、供养法、安置病人处所及为病人说法,次明出尸及埋葬的法则(以上两篇为待遇同法事)。 二七、《诸杂要行》篇,明佛法僧事乃至杂治病法等十门杂事(此篇为杂行要业事)。 二八、《沙弥别行》篇,初明出家缘起、劝出家的功德、障出家的过失等,次明出家和授沙弥戒的仪轨与沙弥戒相等。 二九、《尼众别行》篇,初明比丘尼受戒、忏罪、说戒、安居、自恣等与比丘不同的行法,次明式叉摩那法及沙弥尼法(以上二篇为训导下众事)。 三十、《诸部别行》篇,明他部与四分不同的少数事相(此篇为旁通异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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