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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篇】         ★★★
【疑难篇】
作者:释了幻 文章来源:静思书斋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9 19:52:09



本文关键字:佛法与婚姻

10、佛教徒可以使用“性保健品”吗?

答:不可以。严格地讲,使用性保健品仍属“邪淫”的一种,只不过是“自淫”而非“淫他”,故属中、下品邪淫,果报略轻。
《瑜伽师地论》卷五十九云:“(邪淫)属自属他皆不应行。……如是皆名欲邪行罪。”
依太虚大师的对《优婆塞戒经》解释,只要是自己的身体敏感部为让别人抚摸,或是去抚摸别人,包括用器具在内,都算是违戒,失一分优婆塞(少一份资格),若违犯全部的戒律,称为臭优婆塞,死尸优婆塞,于佛法中不能得利,详见《优婆塞戒经》。(优婆塞:即在家受持五戒的男居士)

11、问:学佛后对男女之欲越来越淡。因此与丈夫分房而睡,这样如法吗?

答:不如法。
学佛后,对男女之间的欲望越来越淡,这是学佛进步的表现,值得肯定。但切要注意,这个阶段最容易引发家庭问题,故应妥善处理好学佛与夫妻生活。
婚姻建立在爱欲的基础上,性是最重要的因素。女性,特别是步入中年的学佛女性,一般在信仰的作用下,往往会单方面采取分房、分床之举,从而引发家庭矛盾。学佛女性既然有家庭,理应配合丈夫,共同维持幸福的家庭伦理,不违天伦之道,如之作为,亦有违背佛陀制定的在家戒之本意。
佛教的居士戒律有五戒、在家菩萨戒,戒律规定:在家夫妻可行正淫,不可邪淫。换句话说:正式夫妇可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正淫),只要求戒除邪淫(非法夫妻不得淫)。由此可见佛陀深明世间法,顾及在家人凡夫性情,学佛弟子可正淫,不可邪淫,这足以保障夫妇人伦,避婚外情之过患。
若丈夫欲求房事,而妻子却严守梵行,不与其随缘行夫妻生活,而易招丈夫之反感、嗔恨,甚至进而谤佛、谤法、谤僧,这就违反在家学佛初衷,也是与佛法相背之行。故学佛居士不要轻易分房而睡。如有此举,应征得对方同意。
在家人不可模仿出家戒法,因为一旦学之,则有如此不僧不俗之相。当然,如年龄大、或身有疾病的,则另当别论。

12、婚姻失败后,如何修行?

答:在大多数情况下,婚姻失败是两个人的结果和责任。如果婚姻失败,是因为你希望责任愈少愈好,以便有更多的自由,那是错误的态度。
婚姻失败且无法挽回,就要学会随缘与放下,过去的已经过去了,就不要沉溺在回忆和对与错的纠缠中,要尽快走出婚姻的阴影。
修行,能帮助你逐渐学到不再受情绪和感情的搅动,但生活中的其它方式:如工作、家庭生活、与同事的关系等,也都是修行的潜在资源。把那些责任当作修行而承担下来,才是智慧之举。
“勿忘世间苦人多”——多参加一些社会慈善救济活动,如助学助贫,救灾济难,在行善积德中贡献爱心,转化自我(小我)的苦恼与烦恼。

13、我是个佛教徒,目前面临离婚,该怎么办?

答:首先,你要认识到:对于一个佛教徒而言,离婚是件很不好的事情;
其次,你要反省一下,婚姻是否还有救,能够挽回的婚姻,一定要力图挽回;
第三,如因对方具以下因素,如:对自己生命构成重大危害、变态性虐待等,可考虑离婚;
第四、离婚的目的不是为了再婚。多一次婚姻,多一层因果,弄不好便陷溺在轮回中,求出无期。有的佛教徒不止一次、两次的离婚、再婚,其社会形象甚差,被教内外人士非议耻笑,希当事者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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