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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篇】         ★★★
【正见篇】
作者:释了幻 文章来源:静思书斋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9 19:41:15



本文关键字:佛法与婚姻

7、如何正确地看待欲望?

答:欲望,通常指驱使人想望、追求某种东西的内在动力。
以佛法的观点来看,欲望的性质可分为三种:即善、不善、无记(非善非恶)。善的欲望需要发扬;恶的欲望需要压抑;除此而外,还有非善非恶的欲望,如正常的生理需要如饮食、睡眠等等,这些欲望本身虽然没什么过患,但它们一旦和我们的贪、嗔、痴烦恼相应,就会介入恶的成分而变质。
贪欲,是被视作恶的。对世间的五尘六欲,及钱财名位等的执着、想望、迷恋和过多的、非分的贪占、追求。贪欲的危害,古人早就有深刻的认识。《老子》云:“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婆罗门教、基督教、儒学等亦皆对人欲的危害,有不同程度的揭露。
人欲横流,为现代社会的一大弊病。
佛教认为:贪欲使人热恼不安,驱动人发起不善业,由有漏业导致生死苦果,贪欲是人生诸苦之本源。经中说:“欲为苦因”,即指贪欲。贪欲之中,性爱方面的贪欲,尤为造成生死轮回的根本。《圆觉经》卷一:“一切众生,从无始际,由有种种恩爱贪欲,故有轮回。若诸世界一切种性,卵生、胎生、湿生、化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
但欲望并非都是有害的,有益的“善欲”、“善法欲”,佛教则认为应予肯定,并培育增长。善欲、善法欲,指对弃恶修善、自利利人及修习佛法、追求真理、利乐众生等高尚理想的向往、追求。这种欲望是精进(勤)的前提,是我们成就一切善法、佛法的根本动力。

8、信仰佛教必须出家吗?

答:不,学佛并不要求出家;事实上,绝大多数佛教徒都是在家人。
佛教的宗旨虽在解脱生死,出家虽是解脱生死的最佳途径,但是,出了家的如不实修或修不得法,未必能够解脱生死;不出家的,如能正确修持,则可以解脱生死。以佛法来看,在家人也可修成小乘的第三果,三果虽未出三界,但也不再受生死,死后上生色界净居天,再证四果阿罗汉,就入解脱之境了。所以在家人证到三果,也就相近于解脱了。
若照大乘佛教的观点来说,为了化度众生,菩萨随类应现,到处化身,经常是化现在家人的身分,所以在有名的大菩萨中,除了地藏、弥勒菩萨之外,许多菩萨现的都是在家相。如印度的维摩诘居士及胜鬘夫人,都能代佛说法,但他们都是在家人。
所以,真正行菩萨道的佛教信徒,不是一定要出家的。
简言之:出家的僧人是佛教的骨架,在家的居士是佛教的皮肉。在本体上说,出家的重要;从作用上说,在家的重要。因此,信了佛的,可以出家,但却不是必须出家。

9、佛教反对离婚吗?

答:佛经中没有不准离婚的明确根据。不过,由于离婚对男女双方都是非常痛苦的经验,对孩子也是非常大的伤害,所以佛教也不赞成离婚,而在现实生活中,一般主张“劝合不劝离”。
佛教主张婚姻的美满及婚姻的责任,既然结为夫妇,结婚之后,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尊敬,各守各的本分,各尽各的责任,佛教严禁邪淫(私通),婚姻破裂,多数是由夫妇之间不能互守道德贞节。如果夫妻都能坚持不搞婚外情,严守不邪淫戒,婚姻是不容易破裂的。即使破裂了的婚姻,佛教也主张破镜重圆;所以,佛陀虽不许出家比丘介入俗世的婚嫁,但仍许可比丘们为“若男女先已通,而后离别,还和合”(四分律卷三)。
男女的离婚,对于彼此的心理,尤其对于儿女的抚育,都有不良的影响。事实上,离婚可能会解除一些人的痛苦,使他们暂时脱离婚姻苦牢,但也造成很多社会问题:单亲家庭、再婚、子女问题、社会不稳定等。有鉴于此,也可以说,佛教是不赞成离婚的。
佛教虽不赞成离婚,但是假如到了水火难容的地步,也要好聚好散。因为一味地反对离婚,让彼此怨恨的人在一起,这也不对。
另外,佛经中也没有说离婚是犯戒的行为。所以,万一由于感情的冲突,乃至是出于暴力、虐待等情况,甚至危及到生命,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是可以离婚的。然而作决定前,必须做长远的打算,双方应先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做理性疏导、恳谈,了解问题所在,或者可寻求亲友、佛教机构协助,试着体谅对方,共同为家庭和谐而努力,再心平气和相处一段时间,看双方关系是否有转变。
现代都市人离婚率高,与接触面广、社交活动多及心灵无法调适、缺乏沟通等因素有关,只要夫妻尽力去做,是可以挽救婚姻的。因为要想改变配偶,最短的路是先改变自己,这体现了婚姻中委身和舍己的原则。
如果是为了满足情欲的理由而离婚,那是不道德、罪恶的,也不是佛教所许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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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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