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果可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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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净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9 23:0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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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因果,可畏
◎明朝正德九年,玉山邑有一王生,在母丧期间取媳,双方事先约定,须等七七丧期过后,才能行周公之礼完婚,因此女睡房间内,王生则睡亡母棺柩旁守丧。到了夜间,有人敲妇房门,婢女向妇禀告,以为是新郎来到,妇因此放其入门同睡(古时有许多嫁娶,仅凭媒约,男女双方在未完成洞房之礼前,并不相识),这名男子到次日清早五鼓十分便先溜走,向妇说:“恐怕外人知道,说我有不孝之罪。”结果每夜都是如此。这名男子并向妇取走嫁奁金饰。王生在七七丧期满后,准备了完婚的酒礼,双方相谈之下,妇才发现,原先每夜洞房同睡的男子,根本不是自己的丈夫,自己清白被骗、嫁奁被夺。妇伤心痛哭,发誓不愿再活,立刻赶回娘家,将情行告诉父母后,便上吊自杀而死。王生准备将与先母同处埋葬,将女棺引到墓地时,忽然天色大变,雷电交加,闪电缠住了送葬行列中的一个男子,并将他托到尸棺前下跪,这名男子竟是王生的堂哥,两手捧著骗得的金银嫁奁,跪着被雷电打死,身体立刻四分五裂破烂。这件事震惊了全县邑的所有民众。 ——趁人守丧,骗淫新娘,夺人清白,致人于死。这种男子,天理难容,除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恶行败露,遭雷劈死外,魂魄也必坠入地狱,受地狱严刑之苦。 ◎清乾隆年间的进士皇甫某,在被免官后,讲学于丽泽学院,后来夫妻两老,困顿而终。皇甫某曾将自己的遭遇向人诉说如下:“我中进士后,曾任县太爷,当时县里有一门生,有才无德,在考中举人后,嫌自己订婚的妻子贫穷,想要退婚,正巧该女得了肚子腹胀的怪病。某生便到县衙向我控告未婚妻不贞有孕,请求断离婚约。当时我派人拘讯次女,并且不问是非,不容许该女辩明就随便认定该女不守贞操,结果该女为表示清白,竟拿出刀子把自己的肚子剖开,证明肚内无胎儿,该女因剖腹而死。这件事情被朝廷查知,便判某生死刑抵罪,而我的官位也因此被罢免。我原本有一子,已到读书成长的年纪,无奈却在大白天里,看见被冤死的该女现身,因而死去。现在我两夫妻年纪老迈,却没有半个子女可以依靠,将来只怕要做个没人祭祀的鬼魂了。我所遭受的报应,也是很酷烈得了。” ——做官的人,如能慈爱百姓,为民救苦察冤,公正而宽厚,则可以修积无量阴德。但如果像此例中的皇甫某,身为父母官,却不恤民怨,胡乱判案,依仗官势害得女子以清白之身,却无辜名节受谤而冤死。落得自己丢官又绝后,困顿终老的报应。所以做官的人,在判案情形时,务必要清明公正、仁慈宽厚。尤其事关百姓的名节和生死时,更需倍加谨慎,以免一念之差,误民害民。若能慈民,相信福禄寿将可绵延增厚了。
因果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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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佛修道录入:怡红居士 责任编辑:怡红居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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