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学要略:授三皈依大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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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藏经楼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6 22:4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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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律学要略,律学要略:授三皈依大意
授三皈依大意 第一章 三皈之略义 三皈者,皈依于佛法僧三宝也。 三宝义甚广,有种种区别。今且就常人最易了解者,略举之。 佛者,如释迦牟尼佛阿弥陀佛等诸佛是也。法者,为佛所说之法,或菩萨等依据佛意所说之法,即现今所流传之大小乘经律论三藏也。僧者,如菩萨声闻诸圣贤众、下至仅剃发被袈裟者皆是也。 皈依者,皈向依赖之意。 皈依于三宝者,乞三宝救护也。大方便佛报恩经云:譬人获罪于王,投向异国以求救护。异国王言,汝来无畏,但莫出我境,莫违我教,必相救护,众生亦尔。系属于魔,有生死罪。皈向三宝,以求救护。若诚心皈依,更无异向,不违佛教,魔王邪恶,无如之何。 既已皈依于佛,自今以后,决不再依天仙神鬼一切诸外道等。 既已皈依于法,自今以后,决不再依诸外道典籍。 既已皈依于僧,自今以后,决不再依于不奉行佛法者。 第二章 授三皈之方法 一、忏悔。二、正授三皈。三、发愿回向。 应先请授者详力解释此三种文义。因仅读文而未解义,不能获诸善法也。 正授三皈之文有多种,常所用者如下: 我某甲,尽形寿,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说 我某甲,皈依佛竟、皈依法竟、皈依僧竟。三结 前三说时,已得皈依善法。后三结者,重更叮咛令不忘失也。 忏悔文及发愿回向文,由授者酌定之。但发愿回向,应有以此功德,回向众生,同生西方,齐成佛道之意。万不可惟求自利也。 第三章 授三皈之利益 经律论中,赞叹皈依三宝功德之文甚多。今略举四则。灌顶经云:受三皈者,有三十六善神,与其无量诸眷属,守护其人令其安乐。善生经云:若人受三皈,所得果报,不可穷尽。如四大宝藏(四宝者:金、银、琉璃、玻璃。),举国人民,七年之中,运出不尽。受三皈者,其福过彼,不可称计。较量功德经云:若三千大千世界,满中如来,如稻麻竹苇。若人四事供养(饮食、衣服、卧具、汤药。),满二万岁,诸佛灭后,各起宝塔,复以香花供养,其福甚多,不如有人以清净心,皈依佛法僧三宝所得功德。大集经云:妊娠女人,恐胎不安,先授三皈已,儿无加害;乃至生已,身心具足,善神拥护。是母受兼资于子也。 第四章 结诰 在本寺正式讲律,至今日圆满。今日所以聚集缁素诸众,讲三皈大意者,一以备诸师参考,俾他日为人授三皈时,知其简要之方法也。一以教诸在家人,令彼等了知三皈之大意,俾已受者,能了此意,应深自庆幸。其未受者,先能了知此意,且为他日依师受三皈之基础也。
本文系弘一法师一九三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在厦门万寿禅寺所作讲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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