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说普法义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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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佛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4 1:4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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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佛说普法义经
闻如是。一时佛在舍卫国只树给孤独园。是时贤者舍利弗。请比丘听说法。上头亦善。中央亦善。要亦善。善解分别具净除。听贤者行。名具法行。当为听。善心谛念。比丘应如贤者言。从贤者舍利弗听贤者舍利弗。便说十二时聚会。能致贤者道。何等为十二。 一为自能教身。 二为亦能教余。 三为随人中。 四为随贤者中。 五为根足。 六为不随世间业。 七为见贤者喜。 八为佛亦有。 九为亦说法。 十为已说法能受。 十一为能听外受。 十二为如得能依方施。 是为贤者十二时聚会。为得贤者道。从是行若经欲说异人者。当为是二十品说。何等为二十。 一为善说。 二为多说。 三为前后说。 四为次第说。 五为欢喜说。 六为可说。 七为解意说。 八为除惭说。 九当为莫诃失说。 十为调说。 十一为应说。 十二为莫散说。 十三为法说。 十四为随众说。 十五为等意说。 十六为助护意说。 十七为莫穷名闻故说。 十八为莫利事故说。 十九为莫从说自现。 二十莫从说调余。 若贤者比丘。欲为余人说。当为是二十品说舍利弗复谓比丘。欲闻法者。当有十六业。何等为十六。 一当为有时可闻。 二当为多闻。 三当为向耳听。 四当为事。 五当为莫平诃。 六当为莫诃失。 七当为莫求长短。 八当为法恭敬。 九当为说法者恭敬。 十当为莫易法。 十一亦莫易说法者。 十二亦莫自易身。 十三一向心。 十四莫余意。 十五正持心。 十六觉一切念可闻法正若贤者欲得闻法。当为案是十六行可闻法。何等为十六。 一为时时可闻法。 二为可多闻法。 三为耳听可闻法。 四为事可闻法。 五为不得诃可闻法。 六为莫求短可闻法。 七为敬法可闻法。 八为敬说经者可闻法。 九为莫易法可闻法。 十为莫易说法者可闻法。 十一为莫易自身可闻法。 十二为一向心可闻法。 十三为莫有余意可闻法。 十四为正横意可闻法。 十五为一切一意可闻法。 十六为念定意可闻法若贤者欲得闻法。 当为案是十六比可闻法。已闻法如上说。便生信可意。从是致到无为。已闻如是法。便生贤者爱无所欲最从是致无为。已闻如是法。便生喜意爱。为从是致无为。已闻如是法。便舍恶着意为定意。为从是致无为已闻如是法。得舍疑见。复明为最。将至无为。已闻如是法。便见阴无所有。便见阴空。便见阴轻。以见便意解便意净便意止便意解脱。如是为从是致无为。已闻法如是。一切世间行见空。不复往住。便爱尽离灭。便可无为意转意止得解脱。为从是致无为。已闻法如是。意欲行相从行独坐断妄得第一愿。为从是致无为。已闻如是法。为净眼见四谛。为从是致无为。已闻如是法。为满行。为从是致无为。已闻如是法。贤者道弟子为不恼说者。亦从闻得乐。亦不犯教法。亦随安隐自所求欲满便为是十法。所从黠行致。何等为十。 一为若善如识。 二为若善戒。 三为若善同学。 四为若知受意。 五为若受教。 六为若问。 七为若闻经。 八为若聚说经。 九为若惊怖因缘得惊怖。 十为己羞惊怖本观是时本观。便断一切恶法。能断从本观已能却是法便定意得自在。皆从本观故。如是谛从本已舍道弟子便可行十思想。何等为十。 一为念不净思想。 二为非常思想。 三为以非常为苦思想。 四为以苦为非身思想。 五为秽食思想。 六为一切天下不欲乐思想。 七为念死思想。 八为不明思想。 九为却意思想。 十为灭思想念不净思想。 贤者。为随十四邪法。何等为十四。 一为本聚共居失意。 二为本聚见贪。 三为疾欲。 四为不净思想不知义行。 五为不能得观不净。 六为行恶业人共从事。 七为不识是者。 八为不事。 九为不问。 十为不守根。 十一为食不知足。 十二为上夜后坐不堕行。 十三为不能独坐思想。 十四为如有不能得观非常思想。 贤者为随世间欲非常苦思想者。为随六恶法。何等为六。 一为不足。 二为不精进。 三为不信。 四为欲。 五为不欲闲处坐。 六为不得如有观苦非身思想者。见身杂秽食思想者。为味爱不行着。一切天下不欲乐思想者。以世间万物贪欲可行为耶死思想。为随命离行明思想。贤者为随十一邪。何等为十一。 一为疑。 二为不念。 三为麤身。 四为睡瞑。 五为过精进。 六为离精进。 七为妄喜。 八为怖。 九为非一思想。 十为无有计。 十一为熟观色却思想者为欲令离道灭思想者。若意在法令离道是所。贤者令离道。未坏欲坏。为三法多。何等为三。 一为欲。 二为断。 三为坐行不净思想。 贤者。为行十四法多。何等为十四。 一为本聚不共居。 二为止意。 三为不见本聚。 四为自守。 五为不疾欲 六为净思想不想随。 七为净思想不观。 八为世间行人不欲共。 九为不欲受世间行。 十为自守根。 十一为食知足。 十二为上夜后夜行不睡瞑。 十三为厌欲独坐。 十四为如有观不净想行多作。 贤者。从是行为断爱欲非常想行多作为。从是断爱欲非常苦想。已习已行已多作为。从是断瞢瞢苦非身想。已习已行已多作为。从是所见身断秽食想。已习已行已多作为。从是断爱所世间不乐想。已习已行已多作为。从是断世间端正死想。已习已行已多作意着寿。从是断明想。已习已行已多作。从是致黠。见却想。已习已行已多作。从是断爱灭想。已习已行已多作。从邪得离如是谛受。贤者道弟子贤者道弟子为有二十法。令不得随道。何等为二十。 一为不行道共居。 二为不问。 三为所行不知所应。 四为瞢瞢。 五为恶行。 六为贪意。 七为多事。 八为寡精进。 九为相坏自归。 十为形。 十一为求矜。 十二为颠倒。 十三为失意。 十四为贪。 十五为不善群共居。 十六为不守根门。 十七为饭食不知足。 十八为上夜后夜不应行。 十九为不喜思惟独坐。 二十为如有不观。是二十事。 贤者。令离道未断欲断者。有十一法为多。何等为十一。 一为欲。 二为得。 三为见便。 四为有瞻。 五无有费。 六为胜。 七为得法相。 八为随。 九为问。 十为独自守。 十一为如有观。如是正已合。 贤者道弟子为二十法多。何等为二十。 一为行道共居。 二为问。 三为所行知所应。 四为不瞢瞢。 五为互行。 六为不在贪。 七为少事。 八为不舍精进。 九为无有横。 十为不随形。 十一为不求矜。 十二为不颠倒。 十三为守意。 十四为不贪。 十五为善群共居。 十六为守根门。 十七为饭食知足。 十八为上夜后夜能行。 十九为喜思惟独坐。 二十为如有观若已是贤者当复二十二时处。已作沙门行道者。为疾是处当为观。何等为二十二。 一为已受不端正。 二为已为异业。 三为我命依他人。 四为至命尽当为求衣饭食病瘦药卧具。 五为至命欲已覆。 六为至命人间身欲乐。已作沙门为疾观是。 七为莫为我身伤坏。 八为能得独乐空中。 九为不随罪受食。 十为莫为我身失戒。 十一为莫为我黠同道为我论议。 十二为令我道应四德课中得令我命尽时。设同道者有问令我得说。莫令我即时暂欲行道者当观是。 十三为令我得观阴非常。 十四为令我得观阴无所有。 十五为令我得观阴不重为意还依止脱行道者急观是。 十六为令我世间行空不着爱尽离灭无为为意观喜受止得脱已离形疾时处当为观。 十七为生者从生未得度。 十八为老从老未得脱。 十九为病从病未得度。 二十为法当死从死法未得度避形急当观是。 二十一为一切我爱共会当别离或亡或人取去或死不得久住已避形当为急时处分别观。 二十二为各自从行得各自从行本各自从行受苦各自作善恶从所行受已避形当为急时处观。以是二十二行已习已行已多作。为满沙门。亦行者所思已沙门所行者思满。便能满七思。何等为七。 一为常行不止得入。 二为不转。 三为不争。 四为直念。 五为不起憍慢意。 六为但在世间求衣食。 七为止意得自在是为贤者。所意心识从长无有数日夜为色声香味细滑。为在世间不能得制故已能制得止。便入甘露种已当为是。贤者二十种行。未得道者。当为恐意。何等为二十种。 一者无有入空。 二为不学死 三为投渚。 四为信畏方。 五为不知不畏方。 六为不知道。 七为不得定意。 八为后世苦。 九为贤者难得会。 十为开世间门世间人无有异。 十一为未作桥梁令得中避狱。 十二为未解恶处。 十三为普疑无有数。 十四为未得作世间要。 十五为不黠痴时死。 十六为甲不能为乙故作。 十七为不作者亦不应作。 十八为不作亦无有吉凶。 十九为已作不得忘。 二十为但自行有但自行随但自行本但自行归也已。若人自行善恶在所有但当为受行。器世间人。当从是恐意已。从是二十因缘。意恶复恶。恐复恐却。离复却离为有二十种行意疾止。何等为二十。 一为念意想意便疾止。 二为意中知意疾止。 三为意已一意疾止。 四为正想知意疾止。 五为正止想意疾止。 六为从正起想意疾止。 七为摄想意疾止。 八为助想意疾止。 九为守想意疾止。 十为行四意止意疾止。 十一为四断意意疾止。 十二为四神足意疾止。 十三为离不可行意疾止。 十四为当近行处意疾止。 十五为当有依从学意疾止。 十六为当讽诵亦有解意疾止。 十七为当有悲伤意意疾止。 十八为当有多道喜意疾止。 十九为当识事意疾止。 二十为当行是意疾止。如是正使。贤者道弟子。为当有十一横当识是。何等为十一。一为聚会。 二为多食。 三为多事。 四为多说。 五为多睡瞑。 六为喜部行。 七为乐共居。 八为助乐身。 九为轻。 十为贪婬。 十一为不善郡县居是贤者所横未断。当为断已当复学十互。何等为十。 一为定意互。 二为定止互。 三为定起互。 四为止互。 五为制互。 六为护互。 七为本互。 八为护横互。 九为方便互。 十为入互。 如是入互者。道弟子为有十三德。何等为十三。 一为已念如来便得喜信故生喜。 二为法亦尔。 三为学者亦尔。 四为自持戒亦尔。 五为他人持戒亦尔。 六为自身得亦尔。 七为他人得亦尔。 八为自身施亦尔。 九为他人施亦尔。 十为道多除苦。 十一为世间多说经令得思。 十二为从无有数行恶还。十三为从无有数善法行令入生喜已信能有喜种如是喜。道弟子当依四法行。令五法满。何等为四法依。 一为法依。 二为欲依。 三为更进依。 四为独坐依莫余欲着何等为五法满为道用。 一者为喜。 二者为爱。 三者为依。 四者为乐。 五者为定。如是喜行者。道弟子为能得灭八疮。何等为八。 一为欲疮。 二为瞋恚疮。 三为愚疮。 四为憍慢疮。 五为爱疮。 六为痴疮。 七为利恭敬名闻疮。 八为疑不了了疮。行者已为是八疮。能没能灭。便为得度世不学十法。何等为十。 一为不学直见。 二为直治。 三为直声。 四为直行。 五为直有。 六为直方便。 七为直念。 八为直定。 九为直度。 十为直黠。 以是十不学法。从是因缘。得直相逢便舍五种直。六种随一守四猗不少谛已舍厄不着求止身行止声行止心行止意虑度最黠度无有余。已行足名为最。贤者是所贤者。后意心识。从远来不作不聚不复会便尽是要断苦上头所说。贤者听说法。上亦善。中亦善。要亦善。有利有入。最具净并净说要道名为具利法因缘是所上头说为是故说。贤者舍利弗说如是。比丘至心。受如是念所说 佛说普法义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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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经典录入:夏夜 责任编辑:怡红居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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