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议捐助” 是慈善业成功改良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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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9 9:14: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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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协议捐助” ,慈善,业,成功,改良,吗
由于频繁出现受助大学生不知感恩回报的情况,日前,一位学者在与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联系捐款时提出一个前提条件:受助同学与他签订协议,同意大学毕业后“回报社会”。河南也有不少受助大学生已签订协议,同意毕业后在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回捐不少于受助数目的慈善资金,以此表明回报社会的诚心。
不可否认,目前确实存在不少受助者不知感恩的现象,要求受助者签订上述协议,意在对受助者形成一定的约束,出发点是好的。但问题是,受助者到底有没有感恩之心,事先又怎么能够知道呢?一纸没有太多约束力的协议未必能说明什么。要签协议才能获得救助,也明显是对受助者存有极大的不信任,这样做难免会对许多受助的人造成心理伤害,甚至引发畸形心理的产生。
再者,每个接受捐助的学生,他们将来的人生发展轨迹会有很大不同,收入水平必然存在差距。那么,他们到底能够为社会做点什么来回报一下呢?这显然不能预见。如河南的受助大学生们,在协议上同意“回捐不少于受助数目的慈善资金”,等到许多年后,就可能有人无法兑现这样的承诺;或者说,可能也有人回捐的慈善资金会远远超过当初的承诺。
笔者认为,这种带条件的“协议捐助”有违救助的本意,不可取。真正愿意进行捐赠的人,没必要太在意自己的捐赠能否为社会带来多大“收益”。同样,接受捐助的人,也不必背着“拿人手短”的思想包袱,尽自己的努力去奋斗,然后尽自己的所能去为社会作贡献就行。(信息来源:东方早报 杨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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