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佛教信息网
 | 网站首页 | 佛教新闻 | 学佛修道 | 佛教书斋 | 菩提人生 | 佛教经典 | 大 藏 经 | 讲经说法 | 佛教文化 | 佛教寺院 | 综合资讯 | 论坛 | 
 | 佛教旅游 | 佛教课堂 | 佛教影视 | 佛教下载 | 佛教图片 | 佛教电影 | 佛教音乐 | 法物流通 | 佛教电视 | 佛教商务 | 人才招聘 | 博客 | 
 | 佛教铃声 | 佛教导航 | 佛子莲位 | 佛教日历 | 网上礼佛 | 在线念佛 | 网上忏悔 | 网上诵经 | 朝暮课诵 | 消灾牌位 | 往生牌位 | 许愿 | 
怡红影视 | 关注淮北 | 留言
网上地图 | 新闻阅读 | 专题
在线算命 | 在线考试 | 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淮北佛教信息网 >> 佛教新闻 >> 座谈讲座 >> 正文  
坚持"四个统一"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
坚持"四个统一"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作者:中共浙江…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14 10:26:42



本文关键字:坚持,四个统一,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是指导全党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一份引导宗教界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深刻阐述了宗教和宗教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作用和任务,将"宗教关系"列入5个重大关系之中,强调要"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这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对宗教问题的高度重视,而且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这对党和国家的全局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也为宗教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宗教界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清使命、明确责任,抓住机遇、主动有为,为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爱国与爱教的统一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是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坚韧精神纽带,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强大精神动力。爱国是公民应尽的义务,爱教是教徒应尽的本分,两者应该而且可以是一致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教界要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热爱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祖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道路,做到信教仍思爱国兴邦,修行未忘济世利民。

一要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所谓"宗教无国界",是指宗教作为一种信仰,各国各民族的人们都可以信仰。但教徒是有国界的,教徒首先属于各自的国家,维护国家利益是每一个教徒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宗教又是有国界的"。国强教兴,国弱教衰。历史已经证明,我国各宗教的命运总是与国家兴衰、民族存亡休戚相关。新中国建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综合国力日益强盛,宗教事业健康发展,宗教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宗教界一定要以关心国家兴旺、民族强盛为己任,以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为最重,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教会,自觉抵御境外势力渗透,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和安全。

二要努力办好爱国宗教团体。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的桥梁和纽带。各宗教团体要始终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两面旗帜,明爱国爱教之理,积爱国爱教之情,增爱国爱教之才,践爱国爱教之行。要教育、引导广大信徒牢固树立爱国爱教意识,增强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多做有利于国家利益的事,坚决反对和抵制危害国家利益的一切活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爱国守法、有较高宗教造诣的中青年教职人员,形成新一代爱国爱教的骨干队伍。要积极开展民主办教,正确处理宗教团体与教会、宗教活动场所的关系,推进教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持守法与信教的统一

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方略。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集中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共同利益,也体现了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共同利益,得到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法律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我国五大宗教的教义教规,也都认为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是教徒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要求教徒做遵守国家法令的好公民。

一要正确处理国法与教法的关系。我国是政教分离的国家,法律具有至上的权威性,任何人和任何组织必须依法办事,不能超越于法律之上,宗教当然不能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由于教法形成的历史复杂性,目前各宗教的教规中,难免有一些内容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不相适应。国法大于教法,教法服从国法。当教法与国法发生矛盾的时候,首先应当遵守国家法律,那种教法至上、不服从世间法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二要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遵守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的应尽义务。不论信教和不信教,作为公民,都要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按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办事。在我国,决不允许存在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特权者。宗教界和信教群众除了依法享有一般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外,还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作为宗教界人士,一定要学法、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养成守法习惯,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要分清合法与非法的区别,划清正教与邪教的界限,自觉与各种违法宗教活动和冒用宗教名义的邪教做斗争。

三、坚持入世与出世的统一

宗教关注人们的精神世界,追求精神的解脱和灵魂的最终归宿,是对生命的"终极关怀"。但宗教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而且是一种社会实在。宗教的花朵开在遥远的天国,宗教的藤蔓却扎根于现实的人间。我国各宗教历来主张现世与来世的统一,强调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注重服务社会、造福社会,体现了积极的现实精神。纵观我国和世界宗教的历史,可以发现一条共同的规律,就是宗教只有适应其所处的社会和时代,才能存在和延续。在新的历史时期,宗教界要做到出世与入世的有机统一,关键是要积极探索宗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的新途径。

一是思想上要相适应。要积极挖掘和弘扬宗教教义、宗教道德和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内容,调动宗教中的积极因素,抑制其消极因素。当前,特别要注重挖掘宗教教义中有利于社会和谐的理念、道德规范和优良传统。比如,佛教对自身有"六和敬"的规约,对众生有平等思想,对社会有慈悲济人的精神,现在又提出了新"六和"的主张,即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际和顺、社会和谐、人间和美、世界和平。道教提出"道法自然"的基本准则,提倡贵生,敬重生命,关爱自然,主张天人和谐。伊斯兰教倡导和平和睦,有对人友善宽容、当行则行、行止有度的"中道"思想。基督宗教具有爱上帝同时要"爱人如己"的基本精神,提倡"和平福音",建设"和睦神学"。对这些积极的因素,都要进一步挖掘和弘扬。

二是行动上要相适应。要进一步挖掘、整合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各种宗教资源,积极探索和拓展宗教界为社会服务的新形式、新渠道,多做善行善举。多年来,我省宗教界在服务社会、造福世人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赏和肯定。今后应当继续发扬这种入世精神,积极参与扶贫济困、赈灾助学等各项社会公益事业,为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

四、坚持修身与治教的统一

一个宗教或者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能不能做到遵纪守法、内外和睦、奉献社会,其领导者或负责人的素质如何至关重要。长期以来,像赵朴初、傅铁山等一批德高望重的老一辈爱国宗教界人士,以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高深的宗教造诣,引导和带领广大信教群众走爱国爱教道路,在促进我国宗教事业健康发展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广大宗教界人士树立了学习的榜样。

我们党历来重视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党的三代领导人都对教职人员提出过明确要求。毛泽东同志要求,宗教要有接班人。邓小平同志希望宗教界人士爱国进步。江泽民同志指出,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倾向、言行品德、宗教修养,对信教群众有着重要的影响,要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培养人的工作。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做一个合格的教职人员,必须"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我国各宗教对教职人员和信徒也都提出了必备的道德要求和行为准则。宗教界人士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严格遵守和笃行宗教戒律,率先垂范、以德服众,以自身良好的道德品行,影响和带动全省宗教界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一是诚信戒欺。无论是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还是在社会主义道德中,诚实守信都是个人品格修养的重要内容。正所谓"人无诚信不立,家无诚信不和,教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稳"。现在,"诚实守信"已经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友爱"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作为教职人员,诚信不仅是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更是宗教道德修养的要求。诚以达道,信以立人。无论宗教的教义再高深、再美妙,都要靠宗教界人士的实际道德行为去落实、去体现。宗教界人士要坚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反对阳奉阴违、虚与委蛇;坚持言必行、行必果,反对文过饰非、出尔反尔;坚持老实做人、踏实做事,反对巧言令色、虚情假意,从而以诚实守信的言行,在信教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二是有容乃大。古人云:"有吞吐天地之志者,自当有容天下之量"。宽容不仅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各宗教教义的内在要求。宗教界人士应当大力发扬这种宽容精神,做到容言、容人。容言,就是要广开言路、广纳善言,在宗教事务管理和宗教活动中,善于听取各种意见,特别是认真听取少数人的意见和不同意见,推动民主办教,充分发挥广大信徒在民主办教中的主体作用。容人,就是要平等对待信教与不信教的群众,平等对待对不同宗教、不同教派的信徒,平等对待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内部的成员,努力维护我省宗教多元共存、和睦相处、相互借鉴、共同发展的格局,维护信教与不信教群众的团结,维护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内部的团结。

三是无欲则刚。"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节制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规范,也是各宗教的重要戒律。人总是有七情六欲的,人们对物质的正常追求本来无可厚非,但"美物令人多贪"、"美官令人多求"、"美色令人多欲",对物质的过分追求,无疑会对给人带来祸害。作为宗教界人士,一定要遵循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规范,严守戒律,清净养心,少私寡欲,洁身自好,切实承担起弘扬正气、兴教护国的使命。

(摘自省委副书记夏宝龙8月21日在首届"和谐之花"论坛暨全省宗教界人士读书班上的讲话)

坚持"四个统一"促进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佛教文章录入:怡红居士    责任编辑:怡红居士 
  • 上一篇佛教文章:

  • 下一篇佛教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佛教文章
    “平安寺院”建设促进青海藏区和谐社会
    中国道教协会会长任法融:促进人类社会和
    关于促进北京慈善事业发展情况的调查
    江苏徐州市评出首届坚持长期扶危济困的
    透明公益环境促进社会慈善体系步入良性
    万名各宗教信徒集聚新加坡 同桌共餐促进
    济南召开发挥宗教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
    共同促进人类文明繁荣进步
    白血病患者康复后坚持十年卖字画救病友
    和谐稳定发展进步促进西藏自治区旅游业
    学诚法师作基调发言:促进世界和谐是佛教
    西藏大力加强环保工作促进旅游业健康发
    安徽小伙在北京四年坚持做义工
    “彰显名山优势、促进社会和谐” 交流讨
    海涛法师接受中国佛教网专访
    免责声明:
       淮北佛教信息网以弘传佛教文化为宗旨,为公益性质的佛教综合信息网站。作品版权归所属媒体与作者所有!本站刊载此文目的仅为佛教信众提供佛教资讯,不代表本网站观点。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通过我们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们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们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依法及时删除相关内容或断开相关内容的链接,消除侵权影响。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淮北佛教信息网

    修习佛道 体悟人生

    最新佛教文章  
    普通佛教文章[慈善新闻]象山县大力援助四川重建 救援小组
    普通佛教文章[慈善新闻]扬中市慈善总会启动“爱心救孤”
    普通佛教文章[慈善新闻]江苏省苏州市启动“侨爱工程——
    普通佛教文章[慈善新闻]台湾法鼓山慈善基金会捐助四川灾
    普通佛教文章[慈善新闻]广州救灾捐款逾7亿元 六分之一用
    普通佛教文章[慈善新闻]连云港市社会各界向四川地震灾区
    普通佛教文章[慈善新闻][图文]嵊州市社会各界全力开展支
    普通佛教文章[佛界动态][组图]祜巴龙庄勐长老获颁朱拉隆
    推荐佛教文章[佛界动态][图文]《佛门资讯》第十三期正式
    热 线 点 击  
    推荐佛教文章  
    推荐佛教文章 [佛界动态][图文]《佛门资讯》第十三期正式
    推荐佛教文章 [文化传承]金山寺佛教文化广场主体工程8月底
    推荐佛教文章 [法会活动][组图]峨眉山佛学院师生行脚峨眉
    推荐佛教文章 [文化传承]地震造成陕西灵岩寺墙壁出现裂缝
    推荐佛教文章 [座谈讲座]徐州芒种茶会举办《一花一世界》
    推荐佛教文章 [法会活动][组图]三祖禅寺水陆胜会圆满
    推荐佛教文章 [座谈讲座]推进寺院法制教育 西藏统战部长座
    推荐佛教文章 [法会活动][组图]三祖禅寺举行水陆法会为震
    推荐佛教文章 [佛界动态][组图]明海法师一行赴地震灾区江
    推荐佛教文章 [文化传承]九华山佛教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