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关键字:国家,宗教事务局,第5号,第6号令,今日,施行
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5号《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7月13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宗教事务局令第6号《宗教院校设立办法》已于2006年12月25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宗教事务局第5号、第6号令施行
淮北佛教信息网
修习佛道 体悟人生
佛教信息网 & 淮北佛教信息网 & 淮北佛教论坛安徽省淮北市《佛教信息网》技术支持 电子信箱:lixinli123@126.com 联系人:怡红居士 皖ICP备060109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