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届“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公益活动表彰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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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4 23: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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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第三届,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公益,活动,表彰,决定
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世界华商总会、中国国际跨国公司研究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共同主办的第三届“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活动,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全国内地及港澳特别行政区的许多城市、企业、学校、团体和个人、华人华侨与国际友人,积极参与并开展了“儿童慈善一日捐”即“捐献一日利润,支持孩子献真情”;“捐献一日工资,表达一份手足情”;“捐献一日生活费,捧出天下父母心”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大型 公益活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的实际行动。这一活动的开展,对于提高全社会关注儿童、保护儿童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对于贯彻“儿童优先”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支持儿童”的各项活动,促进儿童事业的发展,推动“三个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表彰第三届“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决定:
授予沈望傅等14位个人为“中国儿童慈善家”荣誉称号(其中5人为中国儿童慈善家之星);授予解小东等15位个人为“中国儿童慈善大使”荣誉称号;授予林贝聿嘉等69位个人为“慈善之星”荣誉称号;授予东莞市等13个城市为“公益明星城市”荣誉称号;授予现代(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等28个企业为“公益明星企业”荣誉称号;授予金运大厦等7个企业为“公益爱心企业”荣誉称号;授予江苏省妇女联合会等11个单位为“公益明星单位”荣誉称号;授予上海古象大酒店等20个单位为“公益爱心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北京育才学校等18个单位“关爱儿童突出贡献奖”;授予中国日报等28个单位“关爱儿童贡献奖”。
同时,为了进一步弘扬慈善为怀、崇尚爱心的公益精神,增强人们的公益意识,提升公民的道德水准,激发人们关注儿童,参与公益的热情,以上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的名字还将镌刻于设在八达岭长城的“中国儿童慈善功德碑”上。
关注儿童,就是关注人类的明天。我们希望,通过第三届“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活动的深入开展,唤起更多的单位和人士关注和支持儿童公益事业,为儿童安全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新世纪人才的培养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信息来源:光明日报)
第三届“中国儿童慈善活动日”公益活动表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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