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尼姑装束的女子沿街见店就进,要“免费赠送护身符”,劝店主签字后索要“香火钱”,见记者拍照转身就跑。这是发生在六一北路一临街店面的一幕闹剧。
市有关部门提醒,街头“僧尼”化缘非假即违规,请市民不要理睬。
“尼姑”派送“护身符”
22日下午3时许,记者在六一北路某临街店面购物,门外走进俩尼姑装扮的女子。她们自称来自安徽九华山,到福州免费派送“护身符”。
“开光护身符,可保佑平安的。”个子稍高的“尼姑”误以为记者是店主,从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拿出两个红纸包好的“护身符”,一个劲向记者推介。
“我们是来这里免费赠送的,不要钱。”该女子很热情,拿着“护身符”边塞到记者手里边说:“相遇是缘。这个护身符一保平安,二保生意兴隆,求一个吧。”
劝说店主缴纳“香火钱”
再三确认不要钱后,记者拿了一个“护身符”。该女子随即拿出一个写满名字的登记表,要记者签个名字。
记者发现,前面已签好的名字后,有一栏标着“50、100”字样。记者问这代表什么意思,该女子说是前面的老板自愿捐献的“香火钱”。
“老板你也捐些香火钱吧。我们会在菩萨面前给你念经,保佑你发大财。”该女子十分熟络地对记者说。
“不是不要钱吗?怎么还要香火钱呢?”记者故意问。
“我们的护身符不要钱,香火钱你们自己看着给吧,多少不限。”
这时,在身旁看了半天的店老板突然发话了:“我们真的没有钱。这样吧,给你1元行不行?”
“1元? !”该女子瞪大了眼睛,很是不屑地看着店老板说:“前面店里都是给100、200的,最少的也给了50元。”
见记者拍照,转身就跑
记者乘机拿出相机,悄悄地拍照。
看到有人拍照,该女子紧张起来,飞快地收拾起手中的“护身符”、“开光证”等物件,拉起门口的那个女子就跑了出去。
记者赶出店外,她们已经沿着六一北路向新闻大厦方向奔跑,边跑边回头看。
记者发现,整个过程中,只有一位女子进店游说,另一女子一直站在门口,不时向店外观看,似乎在“望风”。
街头化缘非假即违规
据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相关人士介绍,国家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和中国佛教协会早有明确规定,化缘活动只能在宗教场所进行。因此,凡是在街头和乡下“化缘”的和尚、尼姑,要么是假冒的,要么是违规的。
鼓楼区温泉派出所巡逻民警林警官说,市民如遇类似的街头“化缘”,不要轻信,必要时应迅速报警。(记者 阮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