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舟山市落实参保方案 普陀山僧尼享受社保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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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祝君 文章来源:舟山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23 6:4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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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浙江舟山市落实参保方案 普陀山僧尼享受社保待遇
浙江讯 2008年5月15日,浙江舟山市普陀山佛教协会的258名僧尼领到了舟山市社保局发放的养老、医疗保险手册,他们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正式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将与企业职工的社保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浙江舟山市普陀山寺院内有许多法师和聘请的勤杂人员,养老、医保等问题一直困扰着他们。2008年4月,经过多方共同努力,舟山市有关部门首次确定以普陀山佛教协会为参保单位,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人员符合参保条件的基础上,寺院的首批258名僧尼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僧尼首先是公民,他们有享受国家政策的权利。”舟山市民宗局的相关负责人说,针对僧尼的愿望,他们积极与相关部门协商,并与该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一起开展调研工作,制定落实参保方案。(文:徐祝君)
浙江舟山市落实参保方案 普陀山僧尼享受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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