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积极开展争创“平安清真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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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3 7:5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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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民宗委的指导下,武汉市伊斯兰教协会和各区民族宗教局采取一系列重要措施,积极开展争创“平安清真寺”活动,为“平安武汉、和谐武汉”建设做贡献。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动员,为创建 “平安清真寺”提供思想保障
武汉市伊协组织召开寺管会成员、教职人员参加“创五好”活动的动员会议,将创建“平安清真寺”纳入“创五好”评选的重要考核内容,对2008年创建“平安清真寺”工作做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分别与三坊清真寺寺管会及全体教职人员签订了创建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了工作责任。召开寺管会成员、教职人员、乡佬代表参加的学习会议,重点学习《宗教事务条例》中关于宗教活动场所的民主管理部分内容和中国伊协制定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指导、动员各清真寺举办“卧尔兹”演讲、办黑板报等活动,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动员,有力地推动了清真寺依法管理、民主管理、科学管理水平,使争创“平安清真寺”、创建“平安武汉”深入人心,达成共识。
二、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制度建设,为创建“平安清真寺”提供制度保障
武汉市民宗委指导武汉市伊协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清真寺内部存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等方面的制度漏洞问题,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的规定,着力制定完善《清真寺寺管会管理职责》、《工作议事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学习宣传制度》、《消防、安全、环卫制度》等五项制度,使创建“平安清真寺”的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要求,不断推进。
三、强化预警机制,加强隐患排查,为创建“平安清真寺”提供安全保障
武汉市伊协随时与清真寺负责人和宗教教职人员保持沟通联系,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作用。强化信息上报制度、少数民族联系点制度,要求各清真寺发现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武汉市伊协及相关部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建立清真寺与街道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的联系机制,确保日常宗教活动井然有序,重大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信息来源:国家宗教事务局)
武汉市积极开展争创“平安清真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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