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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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佛教在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2-3 17:2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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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禀承世尊遗教,光大如来戒法,续佛慧命,接引后学,绍隆佛种。经中国佛教协会批准,由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主办、五大连池市钟灵寺承办传授2008年夏季二部僧三坛大戒。法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传戒时间:
2008年6月23日至7月20日(农历五月二十日至六月十八日),戒期28天。
二、传戒法会三师:
辽宁省佛教协会会长慈恩寺方丈照元长老为得戒和尚;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钟灵寺方丈觉悟长老为说戒和尚;
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静波法师为羯磨和尚;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圆通讲寺方丈融光长老为教授和尚。
三、求戒人员条件:
1、求戒人员必须是经政府依法批准开放的汉传佛教寺院的沙弥、沙弥尼;
2、求戒人员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和传染病),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检证明;
3、求戒人员年龄必须在20至59周岁之间(1949-1988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剃度后在寺院修学达一年以上(尼部新戒二年以上);
4、求戒人员必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包括无婚史者),曾有婚史者,应有离婚证复印件或乡级以上人民政府(街道办)出具的丧偶证明;
5、求戒人员必须能够背诵《朝暮课诵》、《沙弥十戒》和《毗尼日用》。
四、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求戒人员应到所在地佛教协会或重点寺院领取《受戒申请表》(空白表复印有效),《受戒申请表》上应粘贴本人近期僧装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剃度师戒牒复印件及号条,并加盖常住寺院所在省佛教协会公章;
2、求戒人员务必在6月20日前到达传戒寺院,接受传戒省佛教协会的审核及常住寺院的面试,考核合格者方能进堂;
3、求戒人员每人应缴纳戒费一千五百元整,三衣卧具及洗漱用品自备。
五、联系方式及戒场乘车路线:
黑龙江省佛教协会办公室电话:0451-82521245
五大连池钟灵寺客堂电话:0456-7221401
五大连池钟灵寺方丈室电话:0456-7223586 手机:13904566824
戒场乘车路线:
1、由哈尔滨乘火车到北安下车,转乘汽车到五大连池风景区钟灵寺;
2、由哈尔滨乘客运汽车到五大连池风景区钟灵寺。
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传授二部僧三坛大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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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文章录入:吴红梅 责任编辑: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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