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心车票款捐助踊跃 打工仔捐出收入助学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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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7 12:1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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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爱心,车票,款,捐助,踊跃,打工仔,捐出,收入,助,学子
“送特困大学生回家过春节”活动推出后,参与热线一直响个不停。今日,在哈打工的河南籍读者刘先生拿出自己的打工收入400元送到生活报,希望帮助贫困学子早日返家。
看到生活报“爱心车票”捐款活动的报道,河南籍读者刘先生给本报打来两次电话,并到报社送来了他捐助的400元爱心款。不愿透露全名的刘先生说,自己离开家乡来哈打工,也有过春节不能回家与亲人团聚的时候,所以他非常能理解贫困大学生此时的心情,所以,自己决定把打工收入400元捐出来,希望能帮助大学生返家过年。哈市读者王女士也给本报打来电话,详细地询问了此次爱心公益活动的参与方式,王女士说:“在大学时,我身边的同学也有因为贫困假期不能回家的,当时的情景就曾深深地触动过我,这一次《生活报》再次发起了‘送特困大学生回家过春节’的爱心活动,我希望也能出一份力。”
面对爱心企业和个人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生活报与省慈善总会沟通后,共同设立了“爱心车票”捐款账号及捐款热线并向社会公布,企业和读者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参与。
据省慈善总会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参与此次公益救济性捐赠的爱心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本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企业的公益性捐赠金额在不超过企业年度利润12%以内的部分,允许全额税前扣除;如果捐赠金额超过了企业年度利润的12%,那么超过12%的部分不允许扣除。(信息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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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文章录入:怡红居士 责任编辑:怡红居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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