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偿献血量达到国家奖励标准者请尽快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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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佛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31 23:36: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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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0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表彰会”拟于2006年底召开。敬请各县市区无偿献血量达到国家奖励标准者踊跃向市献血办公室报名登记,望广大公民热心转告、积极举荐您的亲朋好友。
卫生部“关于推荐2004~2005年度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单个人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七的规定,根据卫生部、中国红十字总会1999年发布的《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规定,,本次大会奖项为:“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促进奖”(个人和单位)、“无偿献血先进省(市)、部队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奉献奖”。
“无偿献血奉献奖”是对自愿无偿献血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包括金奖、银奖、铜奖,献血量分别达到8000毫升、6000毫升、4000毫升,此次表彰无偿献血累计截止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此前已获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者,献血次数自2004年1月1日起重新计算;获得其他奖项者,可在原献血量的基础上累计。
“无偿献血促进奖”设单位奖和和个人奖。
1.单位奖:为无偿献血事业捐赠款项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50万以上的单位。
2.个人奖:为无偿献血事业捐款人民币30万元以上或捐赠采血设备价值人民币30万以上的个人。
3.常年为无偿事业提供公益性服务或以其他形式为推动我国无偿献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各界人士;以及此前已取得“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在2004年~2005年间继续无偿献血4次(每次献全血400毫升或机采血小板一次以上者)。
“无偿献血先进省(市)、部队奖”是对取消行政指令性计划分配指标,临床用血100%来自非行政指令性计划分配指标性自愿献血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或者设区的市,“无偿献血先进部队奖”是对在无偿献血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军队和武警部队军以上单位的表彰。
无偿献血量在2005年12月31日前达到4000毫升以上者,请尽快报名!若曾在外地献血,请您持外地献血证到市中心血站复印存档。望广大市民热心转告、积极举荐您的亲朋好友,踊跃向市献血办公室报名登记,报名截止日期为2006年9月20日,联系方式:请在每周一至星期五8:30~15:30,拨打电话:2105418。
无偿献血量达到国家奖励标准者请尽快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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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教文章录入:怡红居士 责任编辑:怡红居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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