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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字:向,将相,高僧,学做,CEO
油瓶倒了该不该扶
慧曼认为,以急功近利的眼光来看,管理越权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一时风光与效益,却无法维持并确保企业长久健康和永续成长。这好比一个油瓶倒了,不相干的人若越位将瓶扶起,其结果或许能让这瓶油损失减少,却不能抑止其他油瓶继续倒地;相反,如果任其畅流不扶而去找来主司油瓶管理的专人善后,督其完善管理,其结果可能是损失掉一瓶油,却换来其他油瓶不再倒地。
慧曼由此推及企业管理,他认为,越权或许可化解企业眼前危机,减少风险与损失,却也容易掩盖管理与制度的缺陷,不利于管理者随时修补管理漏洞,为需要不断升级的企业运行程序下载更新与提速的“补丁”。譬如,当企业营销受滞时,CEO或许可通过帅帐前移调动个人资源暂时加快产品销售,此举可能令表面改善的业绩掩盖企业营销手段、渠道、模式及产品本身的一些问题,当这些隐患至积重难返程度时,企业崩盘也就为期不远。
慧曼认为,家庭教育中,父母对子女管理越位颇为普遍,后患堪忧。
剔去功利之心,因材施教,交还孩子对自己成长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权利,让他们成为具有独立人格和独立意识的公民,应该是“祖国未来”正当和基本之诉求。
方丈遴选与空降CEO
企业CEO选用,有“内部提拔”、“空降兵”两条渠道。与之相比,佛门寺院的“CEO”乃称方丈。慧曼研究发现,两类CEO产生方式惊人相似。贵为寺院“首席执行官”的方丈,佛门规章赋予其职责是“方圆平直为度,丈尺准绳持身”,白话其意即是:公开、公平、公正。
方丈就职后需接受三方面监督:自我监督,这是来自信仰的激励与戒律的约束力,以及职业道德和自我成就、荣誉感所赋予的责任感,特别是“止持戒”、“作持戒”对于僧人可为与不可为行为的严格界定,使其自我约束有标准可依;机制监督,这是由制度赋予被服务机构——寺庙的约束权,方丈的属下“督监”和“衣钵”,有独立监督与为方丈纠错的权力,机制监督下,犯有大过的方丈可被属下联名“罢免”;社会监督,这是因经营失败而需承担的个人信誉风险,监督力量为佛门云游四海的行脚僧,他们的职责是收集途径寺院方丈的功过并给其打分。慧曼认为,这三种监督,正是当前我国企业CEO普遍缺乏且需尽快完善的约束体系。
目前,企业CEO“空降兵”一定程度上尚未找准自我定位,不少堪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式的“雇佣军”,空降目的多为获取经济利益和积累资历,以至于企业界抱怨“CEO人数虽众却缺乏真正的职业经理人”。慧曼认为,借鉴方丈行权的三道“枷锁”来制约与监督企业CEO,不失为可参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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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将相”“高僧”学做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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